安全生產
海峽科化烽林分公司通過礦用產品安全標志監督評審
發布時間:2017-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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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6日,安標國家中心派出評審組,以未預先告知的形式對福建海峽科化烽林分公司安全標志有效期內的煤礦許用毫秒延期電雷管(8號發藍殼剛性藥頭) 和煤礦許用瞬發電雷管(8號發藍殼剛性藥頭)產品進行了監督評審。
評審組按照《礦用產品安全標志現場評審細則》、《安全標志現場評審規范》及《煤礦用爆破器材安全標志現場評審準則(試行)》的相關條款進行了現場監督評審,重點審查了公司的管理體系、企業資質、生產技術條件、人員和機構、生產過程控制、出廠檢驗能力等,并抽查檢驗了產品實物質量,核實了企業是否按核實確認的技術文件組織生產等內容。
經過認真細致的文件資料審查和產品檢驗試驗,評審組認為,福建海峽科化烽林分公司質量管理體系運行正常,且能夠按照《煤礦用爆破器材安全標志現場評審準則(試行)》的要求組織礦用產品生產,生產的礦用產品符合相關要求,安全標志繼續有效,同意烽林分公司通過礦用產品安全標志監督評審。(圖文/嚴少明)